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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春:我市首位年满60周岁的献血者
发布日期:2025-01-10

胡晶仪 记者操园官报道:“终于等到这一天,我特别高兴!”1月6日,在上饶市中心血站,年过60岁的刘爱春刚刚完成了今年的第一次献血,成为《江西省献血条例》实施后我市首位年满60周岁的献血者。

《江西省献血条例》第三条规定,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个人主动要求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65周岁。刚捐献完200毫升血液的刘爱春,一边轻轻按压着针眼,一边回忆起她的“献血路”,高兴地说:“我一直盼着这一天,这表明我身体依然健康。”

刘爱春家庭温馨和睦,家风良善,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总是不吝啬相助,她曾陪妹妹一起献过血,也鼓励孩子参与献血,家中成员的那一本本献血证,便是爱心传递的温暖注脚。

来 源: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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