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东都市在线 > 社会万象 >
雅安荥经民警陈超:稳定支点 增减“砝码” 让调解“天平”不失衡
发布日期:2021-04-14

中国晨报法治4月14日讯(杨玉林 记者 齐鸣晨 张苏林)“只有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与个人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人才会被历练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样的人才是合格党员,有大格局,出成果。”这是荥经县公安局民警陈超对自己是否是合格党员的认知。

采访中,陈超对民事纠纷“天平”调解法的陈述不紧不慢,思路清晰,案例详实。他所说的“民事纠纷‘天平八步’调解法”,其实就是他对自己二十多年来所参与的民事纠纷调解案例的分析、归纳与总结。其具体步骤:第一步,明晰纠纷对象,预设调解方法;第二步,细究纠纷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第三步,倾听各方诉求,确定工作重点;第四步,设定“天平”支点,确保公平正义;第五步,增减“天平”砝码,均衡臂杆水平;第六步,协调协议达成,铺垫执行基础;第七步,监督协议落实,弥合纷争裂隙;第八步,事后追踪回访,预防纷争反复。

几十年的民事调解工作,陈超感触最深的是,要做好民事调解,尤其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合格党员,工作上就必须要具备“公心、细心、耐心、爱心与关心”,只有有了这“五心”,人才能会有大格局,有进取心,工作才能有效率,出成绩。

从他娓娓道来的诸多案例综合看,其不仅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民事纠纷调解“天平八步法”,而且在每起纠纷的调解处理过程中,有高度,有深度,并将社会利益、群体利益及个体利益统筹兼顾,确保了纠纷调解“天平”的不失衡。其具体体现在:

所谓大局意识,用陈超自己的话,就是“有些带有群体性的民事纠纷,不能简单地把它放在因事论事的小框架考量,一定要从整体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出发,把纠纷平衡的‘支点’找合适,找准确,再辅之以砝码的增減微调,使纠纷化解,社会稳定。”

面对如此棘手的纠纷,陈超意识到,若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或仓促调解,不仅会增加调解的难度,还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甚至酿成群体性社会事件。对此,他与其他调解队员一起,首先是着力做好双方情绪稳定工作,与此同时也在不断加强调解组的相关政策学习,以利其器。之后方才在结合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及民风民俗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科学研判。研判中,调解组既考虑到了涉案群众的实际困难与今后生产生活的后续,也考虑到了项目方的投资预算与工程进度,经过权重的掂量,充分的综合,才确立了此起纠纷调解的“天平”支点。“支点”确立后,他们调解组兵分两路,马不停蹄地奔波在项目方与每家每户的群众中,以协调各自的预期,逐渐向“支点”慢慢地靠拢。经过反复充分协商,项目方采取了以加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尽最大可能使用受损群众的人力与机械等资源以弥补群众对受损土地的收入与预期;另一方面,调解组也花大力气做好了群众的说服工作,大讲特讲县境内首条高速公路对当地社会及经济的影响与发展的重要性,以提高他们的觉悟,降低设定的预期。此起纠纷,正是陈超他们通过自己耐心、细致、有格局的调解,双方才最终在较短多的时间里达成了和解。协议的达成,既保护了群众的基本利益,也使高速公路建设不受影响。如今,京昆高速公路的开通,不仅让当地群众得到了交通便捷之实惠,也让身处山区经济滞后的整体县域经济步入了快车道。

陈超认为,有些民事纠纷虽然发生在当下,对人对事是个案,但处理结果却会影响到社会导向,业态与将来,若调解把持不当,“支点”不准,现下虽然能做到息事宁人,但其示范效应,有可能引发不良的‘晕轮效应’,甚至‘骨牌效应’,会让社会付出不可逆的巨大发展成本。因此,民事调解工作还必须要有未雨绸缪的前瞻意识。他说,“就像兴恒康康养机构‘21.3’纠纷,一边是新兴产业,一边是损失个体,如何化解此起纠纷,其不仅影响纠纷当事人的各自权益,也将影响产业的倡导与发展,尤其面对社会日益老龄化‘老有所依’问题,确实不可不慎。”

又如另一起医疗纠纷案。2020年5月10日晚,荥经县医院发生了一起输液后病人死亡纠纷,死者家属认为是医院过错,而医院认为病人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基础性疾病,属于猝死,院方无责。协商中,死者家属提出了高达2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院方的意愿是走司法程序,以诉讼结案。双方分歧的症结在于,死者家属之所以不愿走司法程序,他们认为走司法程序耗时长,做医疗鉴定的鉴定人也是医生,会偏袒医院。对于此,陈超在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以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的同时,及时启动警律联动机制,让律师来向死者家属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并明确走司法程序和医疗纠纷调解的利弊。之后,陈超才协调院方,变更意愿,快速结束了持续三天的僵持局面,双方最终也达成了6万元的补偿协议。

“一般的民事纠纷,虽说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都不大,但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秩序,文明与进步。有些小纠纷如若不能及时得到妥善化解,就有可能演化成重大刑事案件,造成新的经济损失。所以,我认为民事纠纷无小事,工作中绝不能敷衍了事。”陈超不仅是如此说,也是如此做。

“邻里纠纷,常常都是因‘鸡毛蒜皮’之类小事积累而发生,作为民警不但要做好当时具体纠纷的化解,还要做好追踪与回访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也方才不失党员的社会标杆。”在陈超经办的案例里,有这样一个小故事。

对于邻里的纠纷,陈超认为是“舌头与牙齿”的关系,时不时就会碰撞,而且容易积累,如若不能及时妥善地化解,常常一旦爆发,其烈度不会小。因此他把追踪与回访作为了自己工作是否做实的一个标准,并坚持不懈。对于李、陈两位女士的纠纷,陈超也在随后的回访中,会同社区和房东对两户的居住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根据楼层及双方的习惯使用情况,划分了各自的晾衣范围,这样做的效果,一方面极大地减少了同一问题的再发几率;另一方面,也为时间愈合剂的发挥提供了条件。

上一篇:小站大爱,诠释“人民铁路为人民”初心
下一篇:民尊中医院即将开诊 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医疗服务

主页    |     综合资讯    |     社会万象    |     文化艺术    |     体育娱乐    |     经济教育    |     健康生活    |     科技汽车    |